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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灾害后的处置措施1.先期处置 1.1雷电灾害发生后,气象主管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根据气象信息提出后续处置建议,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1.2雷电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应根据雷电灾害的不同等级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小组,赶赴灾害现场,进行现场灾害处置。 1.3有关部门应了解掌握灾害情况,核实灾害上报信息,共同分析灾害发展态势,并及时报告事态状况及趋势。 2.现场处置 2.1雷电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和分配等工作。 2.2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出入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 2.3因抢救人员、防止灾害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识,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灾害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和物证。 2.4雷电灾害现场处置规定如下: a、特大和重大自然灾害,由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雷电灾害应急处置小组。 b、较大雷电灾害,由地(市)级以及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措施执行,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c、一般雷电灾害,由县级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措施执行,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 3后期处置 现场灾情处置结束后,气象主管机构应立即组织开展雷电灾害调查和鉴定,进行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并开展雷电灾害防护知识科普教育。 上一篇遇到雷电灾害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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