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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接地施工注意事项简单说明根据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规范说明,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其中四五六七条好似跟一类防雷构建筑物的标准很接近,都是有关易燃易爆的场所,那么怎样划分呢?业内专家讲过一些案例,是有关一个工厂,车间有易燃易爆的物品,专家说一般涉及易燃易爆的,可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涉及爆炸危险的面积达不到总面积的30%,此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仓库可利用屋面内钢筋作为暗敷接闪器,柱内钢筋可作为自然引下体,并利用建筑物基础内钢筋作为防雷接地装置。也可在屋面明敷接闪网,网格尺寸不大于10×10m或12×8m。 生产车间则麻烦些,其下有易燃物,而彩板又达不到GB50057-2010中5.2.7条的厚度要求,因此一旦遭闪击可能会产生金属熔化物坠落造成火灾,此时或按5.2.7条的条文说明改用双层彩板,或在易燃易爆物上方做一水泥板(石膏板)的吊顶,从而避免事故。云南某生产厂因此就发生过大火,损失惨重,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屋顶彩钢板受到雷击造成金属融化物掉落点绕易燃易爆物品造成的,那么屋顶彩钢板如果足够厚或者采用上面所讲的防雷措施,就可以避免这样的一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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